比劫食伤的主体反扑。
最近的几篇都在讨论财官的“自我客体化”。
朋友们,咱并不提倡自我客体化。重点一直是:主动交易,为降低交易摩擦而自我客体化。
(主动交易,主动交易,主动交易,重要的事情说三遍!!!)
非交易场景,客体化不了一点,望周知。
另外,不分场景的自我客体化,不喜提讨好型人格都不合常理。
(具体见你的靠谱是用来交易的。:信誉资本有绝妙的投放策略,为顶级处世智慧。只在想交易的地方,释放稳定可信的低摩擦信号。不想交易的地方,也懂得把标签收起来,切换成非交易模式。)
《周易·系辞下》有云:“定其交而后求”,“无交而求,则民不与也。”意思是,先确定关系,权限与交换结构,然后才能提出请求。没有预先确定彼此所应当承担,直接要求他人支付,不会得到响应。
(具体见你不能把对印的期待投射到财官的修罗场里。:主动交易是定价自己,是公开报价,是自愿接受市场的检验。)
《礼记·曲礼上》也讲“礼尚往来”,“临财毋苟得”,“分毋求多”,意思是,价值交换允许人们取利,但不可趁机攫取不属于自己的部分。
你发起了兑换的请求,就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本能。换言之,比劫和食伤的主体化思维若是没有被有意识地削弱,很难不表现为投机取巧,有碰瓷嫌疑的占便宜。
而主动交易时想占便宜,和敲诈勒索无异。
为什么?
动机本身已有掳掠属性,需求在你,怎能发起求取又拒绝支付公允的代价?
这也是人际关系,利益互换中,总有人拎不清,既要又要,操作令人倍感尴尬窒息的主要原因,竟不觉得带着刀去别人的地盘上割肉,有多么的蛮横无理。
契约精神的缺乏,与自我价值定位的错乱,导致一个人选择了自我客体化(将自己作为资源提供出去以换取某物),其底层逻辑必为等价交换,个人的主体性是默认被暂时让渡,或被严格约束的。
然而,在这个过程中,他没有削弱自身的比劫食伤能量,于是会出现极其拧巴的局面,暴露丑陋的吃相。
比劫的失控,为绝对的“我本位”抢夺:我已然纡尊降贵,放下身段,你必须回报我更多。
是这种隐性掠夺的心态,认定自己在交易中受到委屈,势必要从其他方面找补回来,遂衍生出各种形式的越界。
食伤的失控,为欲望的发散与规则破坏,无视协议公约,意味着无法做到安分守己,老老实实地交付,总想着走捷径,耍小聪明。
宣泄情绪,道德绑架,何尝不是食伤在卖弄技巧,为索取额外利益的夹带?
之所以说主动交易时想占便宜,本质上是敲诈勒索。这就好比一个人把自己当作商品摆上货架,买家付好了款,交易进行到一半,这件商品突然跳出来说:我是个有血有肉,有感情,有尊严的人类,你刚才的态度让我很不爽,得加钱。
利用客体的身份做饵,行主体的掳掠之便。先义而后利者荣,先利而后义者辱。轻诺必寡信,多易必多难。
行路难,不在水,不在山,只在人情反覆间。
步履维艰,无非是比劫食伤常使人主体反扑罢了。
写在文末:
我们都会有干着干着想撂挑子,不伺候了的时候,眼一闭心一横,硬着头皮迎难而上,何尝不是为求一个财官双美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