癸丙间的“爱而不得”象。
这篇闲谈。
“依法不依人,应依义不依语,应依智不依识,应依了义经不依未了义。”为“四依法”。意思是学道,学法,都不可被外在权威,文字表面等半截理论牵着走,要抓住能通向义理的“真实”。
一如学习命理,师父能给你开门却不能代你行路,师父能向你指月却不能替你见月。师传我书,犹如佛以法传僧,归依不等同于跪倒在某个权威的脚下俯首帖耳,唯命是从。
命理的学习,需要我们有那么些探险精神,开拓精神,进取精神。师可敬而不可盲从,书可读而不可死守,经验可用而不可执着……
命理行业最坏的地方是有太多水文,水书,水师,这些空壳长期存在,太多人不问其法是否通达,其理是否自洽,只因师承,名头,几句黑话便言听计从,甘作徒孙。
不传道而只拜山头真叫人眼前一黑。
写着写着嘴就毒了,哈哈。

回归正题:
《星平会海》所录《天元赋》注解说:癸水克丙火,丙为太阳在天,癸水在地居坎,上下悬隔,岂能相克?而子午相对,正得既济之象,终为吉兆。
丙癸相对不作相克论,反可成水火既济之象。
天元赋还有一句“癸庚相逢,偏饶仆马。”意思是癸以庚金为母,若无丙火克伤,主富厚。
《穷通宝鉴》论正月癸水:雨露之精,其性至柔,先用辛金,生癸水之源,次用丙火照暖,名阴阳和合,万物发生。辛丙两透,金榜有名。
论三月癸水:三月癸水,要分清明谷雨。清明后火气未炽,专用丙火,为阴阳合谐,然丙亦不可少。
冬月为解冻,春末为阴阳合谐,丙火之于癸水不只为取暖用,还承担了气象协调的功能。
论八月癸水:八月癸水,辛金虚灵,取辛金为用,丙火佐之,名水暖金温。如丙与辛隔位同透,主科甲功名。
论十一月癸水:专用丙火解冻,无丙有辛不妙。
论十二月癸水:支成金局,若丙透得地,可声驰翰苑,乏丙即使文章骇世,也总为孙山。
也就是说,癸水有金生而无丙照,虽有才质,终欠发越显达之机。
可从丙火角度,《滴天髓》有云“癸水阴柔,逢丙火而涸干矣。”说明“癸丙之交”不是无条件的吉,丙火太旺,癸水无根为涸干。癸水寒盛丙火有根,才是照暖,既济。
癸见丙美,是以癸日,癸局为本体,符合寒湿金水局中的审美,并不意味着丙日,丙局为本体时,丙喜癸。
七八月丙火以壬水辅映光辉,八月无壬才说“癸亦可用”,又有云“功名不久”,所以“丙癸之交”对丙火来说,远不及“丙壬之交”。
“青青园中葵,朝露待日晞。”清晨的朝露唯有等来破晓的一瞬才能借得万丈光火,于刹那间披上神性外衣。癸对丙的执念本就是仰望与攀附,癸丙的相逢从来都不是对等的。
对癸水而言,是在光芒倾泻的须臾间向命运自证,幽暗微渺的灵魂也曾璀璨过,一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《白夜》里说:My God,A whole moment of happiness!Is that too little for the whole of a man’s life?
我的上帝,那是一整个瞬间的极乐!难道不足以让人受用一生吗?
然而在丙火的宏大叙事里,只有壬水汪洋能与自己相配,癸水纵然柔软细腻,可即便全力逢迎,终究只是无壬时无可奈何退而求其次的平替。
能窃微光却托不起骄阳,能在草叶间凝结一宿光华璀璨,却无法与太阳共赴日照江河水天一色的旷世之约。
可怜九月初三夜,露似真珠月似弓。癸丙间注定爱而不得,有缘无份。
